建筑安全玻璃第1部分:防火玻璃。
防火玻璃框架体系设计、施工和验收规程
建筑设计防火规范,
2.规范性要求。
1建筑安全玻璃第1部分:防火玻璃
隔热型防火玻璃(A类)和非隔热型防火玻璃(C类)的耐火性应符合表中的要求。
防火玻璃框架体系设计、施工和验收规程
4.1.4当防火玻璃框架系统有保温要求时,宜选择A类防火玻璃,当无保温要求时,可选择C类防火玻璃。
4.1.5当防火玻璃框架系统有保温要求,且选用C类防火玻璃时,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,其用水量应单独计算在室内用水量内。
5.3.2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、敞开式楼梯等上下相通的开口时,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其上下相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;如叠加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.3.1条的规定,则按其防火分区进行划分。
在建筑物中设置中庭时,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两层建筑面积叠加计算,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.3.1条规定的面积时,应符合以下规定:
1与周围连通空间的防火分隔:采用防火隔墙时耐火极限不低于1.00h;采用防火玻璃墙时,耐火隔热、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.00h;采用防火玻璃墙时,使用耐火完整度不低于1.00h的非隔热防火玻璃墙时,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;
6.2.5除非在本规范中另有规定,建筑物外墙上、下开孔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小于1.2m,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.0m,长度不小于开孔宽度的防火挑檐;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,上、下开孔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小于0.8m。在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墙确有困难的情况下,可以设置防火玻璃墙,但高层建筑防火玻璃墙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1.00度,单层和多层建筑防火玻璃墙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0.50度。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要求不得低于外窗耐火完整性要求。
3.摘要:
3.1耐火玻璃-
按照耐火性能分类:隔热防火玻璃(A类)、非隔热防火玻璃(C类);
根据防火玻璃的耐火极限,将其划分为0.50h,1.00h,1.50h,2.00h,3.00h五个等级。
3.2在建筑物内隔墙部位,当采用防火玻璃墙时,其耐火极限按表1要求,为A级防火玻璃,与防火隔墙具有同等的耐火等级。使用C型防火玻璃时,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保护装置。
3.3在建筑物内上下层相通的开口处(中庭、以及自动扶梯、开放楼梯等上下层相通的开口处),当采用防火玻璃墙时,A级防火玻璃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(耐火隔热和完整度不低于1h)。在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C型防火玻璃(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.00h)时,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。
3.4在建筑物外墙上、下开孔之间,如确有设置实体墙和防火挑檐的困难,可设置C级防火玻璃墙,高层建筑防火玻璃墙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1.00h,多层建筑防火玻璃墙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0.50h。
访问机房模块间一般为防火分区,其隔墙为防火墙,防火等级为3h。
所以:应该加以选择。
一、耐火三度A型防火玻璃。
二、耐火3hB型防火玻璃+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作防护